柳州市举办新《老年法》施行一周年纪念活动

发布日期: 2014-07-17      来源: 市老年学学会 蒙志琨

 在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(以下简称《老年法》)颁布施行一周年期间,柳州市老龄委办公室、柳州市老年学学会于711日在柳州市民族宾馆举办“纪念《老年法》施行一周年理论研讨会”活动。柳州市及四城区老龄办干部、市老年学学会部分会员共40余人参加。

柳州市老龄办主任程杰在会上讲话。程杰就《老年法》颁布施行一年来,柳州市在宣传、学习、贯彻、落实该法过程中,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,并取得的成绩做了回顾和肯定。同时,就今后贯彻落实《老年法》,开展老年维权工作提出要求。他指出,宣传贯彻落实《老年法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和亿万人民生活的一件大事,它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,加强老龄工作,保障和增进老年人福祉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。我们要从贯彻落实《老年法》为主线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在全社会树立尊老爱老、营造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,促进老龄事业发展。市老年学学会会长蒙志琨在会上就学会以《老年权益、尊严与社会责任》为主题的论文征集情况作了介绍。截至6月底,学会共收到论文38篇,并分别报送中国老年学学会和广西老年学学会。蒙会长说,收到的论文都能围绕主题,内容集中,理论联系实际,有的体现了理论创新的好文章。

会上,以《老年权益与社会责任》为主题进行理论研讨。李安宪等8位会员分别以“老年人自律宣言”、“老年人精神慰藉浅议”等进行发言交流,纪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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