筑民族血液,构精神家园

发布日期: 2017-05-24     
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,明确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,是人民的精神家园。因此,广大中华儿女要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,共筑精神家园。

筑民族血液,构精神家园。要立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方向,怀揣着科学与谦虚的态度,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培育民族责任感和时代精神。同时要对文化秉持着创造性和创新性的态度,不断开拓进取、与时俱进,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完善、拓展。这样,我们才能促使中华民族文化与当今社会相协调、相适应,助推社会的科学、和谐发展。

筑民族血液,构精神家园。要坚持为了人民,依靠人民,以人民大众为出发点与落脚点。中华民族文化的建设与发展,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。“众人拾柴火焰高”,只有全民都参与到共建共享文化中来,注重文化的熏陶与实践,将向上、向善的思想信念、价值标准等融入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。唯有这样,我们才能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,不断更新民族的血液,推进民族文化事业的不断传承与发展。

筑民族血液,构精神家园。要始终保持一颗学习的心,坚持与世界接轨,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。中华儿女不仅要持之以恒地加强自身学习,增强自己的文化素养,更要结合中华民族的实际。我们要开拓眼界,积极与世界文化交流对话,取长补短。同时注意有选择性的借鉴与吸收国外优秀的文化成果,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,增强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,构建属于中华儿女自己的精神家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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